本报讯 (记者 王会 通讯员 杨林) 12月24日,记者从示范区民政局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济源被划定为优秀等次,分项评价中“对象管理”“特困供养”两项全省排名第一。
据悉,本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范围为全省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10个省直管县(市)。本次评价按照《2018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分为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工作创新、安全管理等4项评价指标、12项评价内容、50项评价标准,通过地方自评、部门联评、实地核查等划定等次。
2018年,济源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立足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标准,有效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18年11月,济源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截至2018年12月,济源共有低保对象3910户7447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4157.5万元;共有特困供养对象1132人,全年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71.7万元;全年共有9192人次享受了居民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款1059.5万元;全年共临时救助544人次,发放资金5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