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国内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做好全市非持牌从事融资担保业务机构登记工作的公告

2019年10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等九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7号)明确将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许可证但实际上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中心);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上经营债券发行保证、融资担保业务的信用增进公司;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上经营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的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等机构;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上为各类放贷机构提供或变相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推介、信用评估等服务机构纳入融资担保监管。

凡在本市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公司,如有意继续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请于12月23日前到市财政金融局进行登记。

联 系 人:崔红良

联系电话:0391-6633823

地 址:济源市财政金融局10楼1003室

2019年12月17日

2019-12-18 关于做好全市非持牌从事融资担保业务机构登记工作的公告 1 1 济源日报 c_42017.html 1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