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会 史方方)6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济源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落地。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依法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进行适当处理后公开。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案提出,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案强调,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
据了解,今年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大致分安排部署、制定修订制度、全面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实施。作为该项工作的统筹指导督促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将加强对有关制度制定工作的指导,并适时开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制度,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将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不改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