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专版

城市(乡镇)分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程序

一、用地预审查

用地单位持发改委意见、联审联批会议纪要和拟用地位置示意图等材料到规划用地审批科提出用地申请。规划用地审批科初审后,对符合报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意见。

划拨用地的由项目单位直接到市规划局出具红线图。出让用地的由拟用地单位结合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规划局出具红线图。

二、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或储备中心持信管用地申请资料报规划用地审批科,符合申报条件的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窗口审查具备条件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报件传递规划用地审批科。

三、组织勘界

规划用地审批科接到用地报件后审查,组织地籍科、耕保科、储备中心、征地事务所、测绘院和分局等部门确定勘界时间(提前一天将资料提供给测绘院),同时由征地事务所在项目所在村张贴征地预公告,属地分局加强对拟征地区域巡查、检查(1个工作日;对于大、中型用地项目,1天内无法完成勘界的,报主管局长批准延长)。

勘测定界结束后,进行内业处理,出具勘测定界报告书。(5个工作日)测绘院提供5天内的工作流程。

划拨用地由项目用地单位将勘测定界报告书送到规划用地审批科。

出让土地由收购储备中心拿到勘测定界报告书后,1个工作日内将报告书送到规划用地审批科(1个工作日)。

四、附属物调查、登记

现场勘界完成后,征地事务所组织用地单位或储备中心参与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算(不能按期完成的,报主管局长批准延长)、1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等。

规划用地审批科在收到勘测定界报告书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然后进行公告。要求听证的,按照听证程序进行,听证程序完成后开始拟定征地安置补偿方案。

在现场勘界的同时,用地单位联系项目所在镇(办)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交规划用地审批科(5个工作日)。

五、组卷准备

确定批次。规划用地审批科根据研究确定的拟纳入组卷批次的用地项目,制作批次用地明细表(1个工作日)。

通知缴费。规划用地审批科拟稿,以国土局名义给人社局出具社保函,通知用地单位缴纳社保费用(2个工作日);同步通知用地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费用足额缴纳后开始组卷签批,不能及时缴纳费用的退件。

六、组卷签批

规划用地审批科在用地单位完成缴费,收到社保复函后,1个工作日内将批次用地明细表和勘测定界报告书分别传递给地籍科和耕保科(1个工作日)。

地籍科审查,并出具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权属地类说明;耕保科审查,并出具耕地占优补优情况说明、占补平衡确认单和补充耕地方案(局班子会议确定);同步规划用地审批科准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切割图(3个工作日)。

规划用地审批科拟定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代市政府拟写建设用地请示和审查意见,初步完成组卷工作(2个工作日)。

报件经局有关科室会审,待主管局长、局长会签后报市政府(2个工作日)。

经市政府五科、主管秘书长、主管市长和市长审签后,打印文件,装订上传省国土厅(2个工作日)。

七、审查批准

省国土厅审查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八、领取批文

省政府批准后,规划用地审批科从省厅领取批复文件(2个工作日)。

规划用地审批科领取批文后,1个工作日内将批文和项目明细传递给利用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征地事务所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

规划用地审批科领取批文后,2个工作日内拟好征收土地公告,通知分局领取公告(2个工作日)。

分局领取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告张贴任务,并将影像资料报规划用地审批科(3个工作日)。

征地事务所在收到省政府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11条)(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主管局长、局长签批后报市政府批准(2个工作日);待市政府签批后组织实施,签订征地安置补偿方案。

十、 补偿程序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划拨用地的由征地事务所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用地单位;收储用地的由储备中心(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用地单位,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十一、交付土地

补偿到位后,等镇办将附属物清理工作完成,用地单位提供补偿款到位证明,报规划用地审批科。划拨用地的由土地利用科组织交付土地;出让土地的由规划用地审批科组织局相关单位,所在地镇(办)、村(组)等单位参加,测绘院实测后埋设界桩,规划用地科负责制作交付土地记录,相关单位签字,完成交付土地(3个工作日)。地籍科同期对被征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件注销,换发新证。

规划用地审批科将有关征地资料、补偿到位的证明材料及交付土地清单移交行政审批服务科或通过土地储备中心移交土地利用科,进入供地环节(2个工作日)。

2019-06-25 1 1 济源日报 c_32201.html 1 城市(乡镇)分批次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程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