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区间为2200元至15402元

本报讯(记者 马欢)6月1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有所调整。

据了解,各缴存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该单位2018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进行核定,最高不得超过我市2018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应不低于2200元(缴存基数区间为2200元至15402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在缴存基数区间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未在缴存基数区间的,以临近限额作为缴存基数。各缴存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并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区间内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自主缴存者2019年度缴存基数为3600元,缴存比例执行10%,每月缴存额为360元。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9-06-20 缴存基数区间为2200元至15402元 1 1 济源日报 c_31977.html 1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