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强调,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高农民主体意识,鼓励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管理,注重典型引路榜样带动,让农民感觉到有地位、有荣誉、受尊重,更加自觉地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农民既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也是乡村振兴的建设者。历史证明,中国农村改革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最基本的经验就是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
近年,我市先后被列为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市,并承担了多项全国、全省农村改革试点任务,去年又被确定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市。这其中同样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实践与创新。可以说,农民是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农民的事情,就要发动农民一起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把乡村振兴战略一步一步往前推进。
切实提高农民主体意识。只有充分相信农民、依靠农民,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才能最大限度调动农民大胆实践、大胆创新的积极性。要把发动农民、组织农民、服务农民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引导农民树立“乡村振兴,责无旁贷”的责任意识,“乡村振兴,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乡村振兴,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激发农民不甘人后、勇争一流的进取心和责任感,调动更多农民投身乡村振兴的大潮中。
鼓励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管理。乡村振兴,既要有自上而下的主动引导,也要有自下而上的积极参与。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于村内的公共事务,政府可以加强政策引导,但决不能包办代替。要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管理,防止出现“政府热、百姓冷”“干部干、群众看”等怪现象。
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带动作用。对农民来说,身边的榜样真实鲜活,可亲可学。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培育和树立一批勤劳致富、奋发有为、艰苦奋斗、守望相助的农民先进典型,在让农民感到有地位、有荣誉、受尊重的同时,用榜样的力量影响人、鼓舞人、带动人,(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