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依法行权履职 保障司法公正

——市司法局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本报记者 牛曦阳 通讯员 姚建忠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市司法局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化领导,突出重点,严格节点,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 完善工作机制

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就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选任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

市司法局还积极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沟通协调,及时成立了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济源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济源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济源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了协调配合机制,明确了各自的任务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此次选任工作采用随机抽选、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市司法局积极与市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并根据全市人民法院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经市法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确定全市拟选任人民陪审员265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12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53名。

据了解,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发布后,我市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的共有127人,其中个人申请95人,组织推荐32人,包含单位退休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普通群众。

严格组织实施 依法正确履职

优程序,严把关。为保障我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顺利抽选和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一级信息库的建立,市司法局提前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沟通,共同商讨随机抽选事项。2018年11月27日,市司法局成功举行人民陪审员选任第一轮随机抽选仪式。该局按照拟选任人民陪审员数额的30倍,从全市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8000名候选人建立了一级信息库,并按照10倍比例分3批录入光盘,进行了封存。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公证员现场公证,确保抽选过程全程公开透明。

重协调,促落实。资格审查是选任工作的重点环节,也是难点环节。时间紧,任务重,为按时保质完成资格审查工作,2019年1月15日,市司法局召开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进行分工。实行由司法行政机关初步审核、司法所入户审核、公安、法院、信用办、信访等职能部门定向审核的工作机制。按照拟选任陪审员10倍人数,将其中一张光盘上的2666名常住人口信息导入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同时,根据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报名情况,同步建立了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候选人信息库。

严审查,提质量。为确保做到“不落一人、不漏一项”,市司法局建立了资格审查进度日通报制度,每日在微信群进行通报,推动工作进度。3月中旬,各司法所对随机抽选的候选人资格审查结束,排除学历不够高中程度、无法联系、身体条件不能担任、不同意担任等情况,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251人。之后,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结合,对包括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125名候选人在内的共376名初步审核合格人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失信执行记录、回避从事职业等方面,分别进行资格审查。最终,随机抽选中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有232人,个人申请中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有88人,组织推荐中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有30人。

3月28日,市司法局进行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的第二次随机抽选工作,即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从常住居民中通过资格审查的232名候选人中抽选产生212名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从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118名候选人中抽选产生53名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随后,市司法局将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对上述265名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法院院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确保选任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019-04-01 ——市司法局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 1 济源日报 c_21416.html 1 依法行权履职 保障司法公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