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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1岁的吕理栓因癌症花费了20余万元。2016年,吕理栓的儿子出了车祸,至今未成家。吕理栓家因病、因故返贫,生活陷入困境。今年低保并轨后,他家按新政策中的支出贫困型家庭享受低保待遇。“党的政策真是好,现在我家每月除去收入,可以领到930元的低保金。作为低保户,医药费还可以进行二次报销,基本上解决了困难。感谢党感谢政府,真的是太感谢了。”吕理栓说。
“经过核查,张河村的13个低保户(含家庭和个人)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像吕理栓家3口人中,有一人患重病丧失了劳动能力,符合C类低保对象。”承留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苗贵霞对记者说。
11月份以来,市民政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分镇分期分批对全市低保对象进行核查。镇(街道)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申请材料和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然后经过民主评议,将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上报市民政部门予以审批认定。
“我市还要求各镇(街道)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和定期核查制度,随时掌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内部动态变化情况,形成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李向阳说,“这必须建立在将所有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的基础上,也就是必须首先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兜底保障 靶向脱贫
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到了集中总攻的最关键时刻,市民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的原则,着眼于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形成了稳定可持续的兜底保障机制。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的原则,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大病重病患者等群体精准施策,把各项政策措施用准、用好、用足。城乡低保一体化,为兜底保障脱贫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新的低保政策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处于贫困线之外的边缘户、没有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完善低保政策时,民政部门对重点保障对象实施更为宽松的兜底保障政策,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和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此次城乡低保并轨,市民政部门也将普通家庭中人均收入较低、家庭财产和经济状况符合《实施办法》的大病重病患者按照规定程序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困难群众不会因病导致返贫,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更加紧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同时,市民政部门还将符合扶贫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重度残疾人、大病重病患者、一户多病、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重点救助家庭或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城乡低保一体化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顺应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实行低保并轨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有力地助推我市的脱贫攻坚工作。我们将坚持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广大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政策的高度、温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苗春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