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豫96破3号
本院根据郭应军、卫乐乐的申请,于2018年10月25日裁定受理河南雅士达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为河南雅士达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雅士达陶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雅士达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济源市汤帝南路河南九威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459000;联系电话:0391-6669110、1383891920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河南雅士达陶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南雅士达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1月25日上午8:30在本院一号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2018年10月25日
承办法官:聂文峰
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391-5566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