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开始申请

我市特岗教师将首次享受此项政策

本报讯(记者 马欢)9月26日,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开始申请。我市特岗教师将首次享受此项政策。

据了解,代偿贷款为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对象为从2013年起、凡是应届毕业生当年即到我市入职特岗教师,服务三年并且取得正规财政编制的大学毕业生,目前仍在我市从事教师工作,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由国家代为偿还;2018年10月31日(含)前服务基层满三年,考核合格、符合代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除“大学生村干部”外,其他类型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符合代偿条件但超过两年未按规定办理代偿手续的服务基层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代偿资格。代偿类别为本科、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代偿标准为2014年以前的国家助学贷款,本科阶段最高不超过6000元,研究生阶段最高不超过8000元;2014年以后的国家助学贷款本科阶段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阶段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代偿数额以实际合同数额为准。

据悉,符合代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个人在线申请网址:http://fwjc.gxzz.haedu.cn)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经过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初审后,毕业生才能打印申请表格。期间,毕业生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等材料。代偿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若毕业生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疑问,可拨打661306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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