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浩浩)9月10日,省社会科学院发布《河南农业农村发展报告(2018)》,对18个省辖市的乡村振兴基础水平进行综合测度和评价。我市综合排名位居全省第四,仅次于郑州、鹤壁、焦作。
据了解,报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5个一级指标和粮食单产、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等25个二级指标,构建河南区域乡村振兴基础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全省18个省辖市乡村振兴基础水平进行了综合测度、评价和分析。其中,在“生态宜居”评价中,我市位居全省第一;在“生活富裕”评价中,我市位居全省第二;在“乡风文明”评价中,我市位居全省第二;在“产业兴旺”评价中,我市位居全省第七;在“治理有效”评价中,我市位居全省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