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传杰)9月5日,我市举行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就水价调整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2名来自我市社会各界的消费者、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听证会。
据了解,我市现行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78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3立方米(含)以内,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1.40元,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3立方米以上,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2.10元;非居民用水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2.30元;特殊行业用水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5.00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居民承受能力以及供水企业经营实际,我市提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的两套拟调整方案。
方案一:
居民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144立方米(含)以内,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1.70元;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144立方米以上、240立方米(含)以下,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2.55元;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40立方米以上,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5.1元。非居民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65元;特殊行业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6.00元。
方案二:
居民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144立方米(含)以内,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1.75元;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144立方米以上、240立方米(含)以下,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水量在240立方米以上,基础水价为每立方米5.25元。非居民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60元;特殊行业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6.00元。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在认真听取了市发改委听证方案、市价格成本监审所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后,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结束后,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综合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听证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向社会进行价格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