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4日,记者从市失业保险处了解到,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后,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进行相应调整。此次调整,我市将执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20元/月,较现行标准的每月1376元上涨144元。新政策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我市预计有2000余名下岗失业人员受益。
(郭跃军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