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迪)5月29日,记者从市人民法院获悉,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及时寻找到“老赖”及其名下财产下落,市人民法院日前推出“悬赏执行”新举措,向社会悬赏征集执行案件线索。一旦成功,举报人将获得一定数额的悬赏金。
“悬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了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奖励或者酬金的行为。
对“老赖”下落进行悬赏,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执行人可以先交纳一定数额的悬赏金,如悬赏成功,则将该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二是申请执行人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交纳300元保险费,如果悬赏成功,则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10倍即3000元悬赏金。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申请执行人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悬赏费用,或者悬赏金额较低,没有吸引力。”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说,这就是法院联合保险公司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机制的主要原因之一。
同样,对“老赖”财产进行悬赏也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执行人可以先作出承诺,以悬赏成功且财产被人民法院处置变现后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悬赏金数额。如果悬赏成功且财产被法院处置变现,则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举报人奖励。二是申请执行人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交纳一定的保险费,承诺悬赏金比例。如果悬赏成功,则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执行悬赏作为一项新制度,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最大范围内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查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掌握“老赖”下落或财产线索者,都可向法院举报。举报人所提供的线索一经核实并执行到位,将按照举报到位的金额发放悬赏金。“对提供执行线索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法院将严格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