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5月1日电 湖北近日公布文件,首次将水土保持纳入到地方政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将与投资挂钩,不合格将被约谈问责。
湖北省水利厅近日下发的《湖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定,从2018年起,将对各市州政府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根据该《办法》,考核具体由省政府统一组织,省水土保持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考核的重点明确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通报,相应成果作为《湖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相关指标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