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严禁
一、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
三、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参与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未完待续)